二十多年的老同學對我的筆名發出批評:妳好意思自稱小姐?

來來來,哩來,本來就是小姐啊有什麼不好意思的?
 

當了媽媽後,在外面人家稱一聲「小姐~」我們心裡都會偷高興一下,既然如此,尬麻不自稱小姐?!

女人,我們本來都是『某小姐』,後來雖然變成了『某太太』,偶爾還是像個『小姐』。但是孩子出生後就完全變成『某媽媽』了!

除了自己的孩子叫我媽,老公叫我媽,孩子的同學也叫我媽,老師也叫我媽,店員、服務生,就連路人都稱我一聲,“這位馬麻~~”

啊!!!冰抖啦!

 

在澳洲,英文稱未結婚的女人“Miss” ,結了婚可以選擇變成“Mrs”, 或是選擇做個中立的“Ms” 。這世界上只有我的孩子喊我媽。老公叫我Honey,孩子的同學叫我二花,老師也叫我二花,無論身邊有沒有帶上孩子,陌生人稱我一聲“Ma'am" 。雖然這是語言的差異,但也一定程度地反映了社會的文化。

 

對澳洲人來說,『媽媽』只是女人的其中一個身份,這個身份屬於家庭,屬於孩子,不用來定位個人。我還是我自己,我代表我自己,我享有一切做為『我』的權利!別人的眼中看到的是我,不在乎我是不是媽媽。就連去應徵工作,法律禁止僱主過問你有沒有孩子!

 

在台灣,『媽媽』表面上是個尊稱,但這個『頭銜』卻越來越變成框住女人的枷鎖。身為一個『媽媽』,似乎就要遵守很多應該和不應該,最常聽到人說:「妳都當媽了,應該要這樣那樣!」或是「都是當媽的人了,不應該還這樣那樣。」彷彿當了媽媽就該搖身變成黃臉婆,消滅自我,為家庭孩子無止盡的犧牲奉獻,出門就是素顏加踩腳褲、平底鞋。『媽媽』就只配整日在家事和孩子間團團轉、在菜場扯著喉嚨喊價。當媽媽只是生活的一部份,真的不需要24小時時時提醒自己,更不需要周遭所有人一起來提醒!

 

就如同每個人生階段都有不同的目標,也必須承擔一些義務。成為母親,上天賦予我們多一份責任,多一個任務,卻無意剝奪我們做為一個女人的權利。我的確無法再像當『小姐』時那樣肆無忌憚的徹夜狂歡,宿醉個兩、三天,但是孩子熟睡後,偶爾還是可以和姐妹們(或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媽媽們)出去小喝一杯,即便只是一杯珍奶,互相發發牢騷再互相取笑一番,真的無法出門,就把姐妹請到家裡來,記得路上帶點滷味、咸酥雞。


 

孩子整天在身邊繞,不再有時間天天刷上睫毛膏塗上口紅,腳踩三吋高跟鞋,手勾名牌小包俏麗出門。但是我們可以把頭髮整理好,臉洗乾淨,在車上時或走路時,一邊和孩子說說唱唱,一邊抹上潤色隔離霜或BB霜,再隨手擦點有顏色的護唇膏。和孩子出門總是大包小包帶不完,真的不差多塞這兩條小管子。孩子年紀小時,因為出門總是像打仗似的,常常丟三落四,於是我在每個有可能背出去的包包,或固定穿的那幾件外套口袋裡,都放上這兩樣小東西,冬天還加上一條護手霜,花一點小錢讓自己清爽漂亮、心情愉悅,我值得。

 

女人的價值在肯定自己,一個失去肯定自我價值的女人,又怎麼教給孩子完整的人生觀?

 

『小姐』不只從年紀來定義,『小姐』可以是一種開朗活潑的心境,一種優雅從容的氣質。
 

每個媽媽都應該在家庭與自我間找到一個平衡,當媽媽很忙,真的很忙,有父母、公婆要孝順,有孩子要照料,可能還有一個老公講不聽....

但就是因為這樣,我們更要懂得適時的滋潤自己,適度的裝扮自己,適量的充實自己。把小日子過的有聲色,因為女人的價值是自己創造的,我們不珍視自己,還有誰會來心疼?

 

每個媽媽,都應該是小姐!

 

一個心情愉悅的媽媽小姐,會更有耐心陪伴孩子的成長;一個清爽大方的媽媽小姐,能給孩子從小建立正確的審美觀,懂得如何禮貌但不過分的修飾自己;一個富有知識的媽媽小姐,能為孩子打開視野,做他們認識這個世界的第一位嚮導。
 

況且,女人呵,別忘了,老公當年愛上的,是那位『小姐』,而不是『媽媽』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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